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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諾人已充分知曉并自愿接受《淮陽印象城市旅游形象標識(logo)及吉祥物設計大賽》中的征集規則,謹向主辦方承諾如下:1.承諾人保證除主辦方及指定的內部工作機構外,不得對外披露應征方案本身及其創意。2.承諾人保證作品為原創,擁有完整、排他的著作權,除參加本征集活動外,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。3.承諾人保證,標識(LOGO)及吉祥物作品自評為入圍作品起,一切知識產權(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,對作品的一切平面、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)歸主辦方所有。主辦方有權對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、開發、修改、授權、許可或保護等活動。4.承諾人保證,標識(LOGO)及吉祥物作品自參與應征起,主辦方有權將作品用于宣傳、展覽展示、傳播等活動。5.承諾人保證其應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,否則,由承諾人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如因承諾人違反本規定,致使主辦方遭受任何損失,主辦方有權要求其賠償。最終解釋權歸屬于主辦方。6.本承諾書自承諾人簽字(或蓋章)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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